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23〕2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全国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完善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经研究,中心决定联合经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格兰德信用,开展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认证工作。
根据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发表的题为《建设开放包容、互联互通、共同发展的世界》主旨演讲,倡导信息互通、信用互联是实现“五通”的前提和基础,支持深入推进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高水平开放,跨境信用体系建设是落实完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结合企业信用评价市场现状,中心本着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企业自愿申报、机构科学评价、平台公示公开、中心全程监督的方式,开展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GCA国际信用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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